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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屏東監獄受刑人移監應行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民國 96 年 06 月 06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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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六  雇車時應請汽車公司,勿將本監機關名稱登錄於客戶名單中,並請
      代為保密時間、地點、行程及核派優良司機擔任駕駛任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