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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屏東監獄接見室寄送物品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09 月 0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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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其他未列舉之物品是否准予送入,比照已列舉者之類性質,並考慮對
    戒護安全之影響性而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