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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屏東監獄戒護收容人返家奔喪應遵守事項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09 月 0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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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  返家探視之收容人應依法使用戒具腳鐐、手梏,途中不得以任何理由
    要求開啟戒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