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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高雄監獄處理收容人死亡事件作業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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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戒護科製作筆錄完成後,如有必要則將筆錄交予總務科名籍,送至檢
    方給相驗檢察官參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