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高雄監獄加強照護氣喘、心臟病及重大疾病收容人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95 年 11 月 29 日
1
一  目的:為有效照護本監患有氣喘、心藏病或重大疾病之收容人,於收
    封時段配住本監看護房,予以集中管理,俾利照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