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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高雄監獄防杜毒品入監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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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五、查獲毒品、麻路有功人員予以適當獎勵;如有本監職員參與販賣圖
      或涉及其他貪瀆不法情事者,移送司法機關偵辦。受刑人協助查獲
      毒品、麻品有功者,應予獎勵或酌予加分;知情不報者按監規處置
      ,吸食、注射或販賣者移送司法機關偵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