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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辦理緩起訴處分案件分案作業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99 年 03 月 0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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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  依法務部九十一年九月二十五日法令字第○九一○八○四五六八號令
    頒「檢察機關辦理緩起訴處分作業要點」訂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