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收容人使用伴唱機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06 月 03 日
6
六  使用順序:本伴唱機由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九工場、炊場
    、合作社、八工、十工及技訓各班輪流使用(為期一季),明舍每季使
    用二小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