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督勤官、值日官值勤注意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96 年 01 月 25 日
2
二、督勤官輪值當日之下半夜 (零時至六時) 應查勤乙次,每次查勤時間
    應在不同時段,督勤官查察之次數由戒護科於次月初旬統計陳所長核
    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