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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收容人法律常識會考實施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07 月 05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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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  會考成績優良之獎勵:
    各教區取前五位成績優良者予以獎勵;但如同分人數過多,則再另行
    測驗後,取前五名成績優良者獎勵之。
    獎勵方式:受刑人增加總分○‧三分,受感訓處分人增加總分一‧五
    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