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臺北看守所民眾陳情(抱怨)案件處理程序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09 月 26 日
6
六  各科室人員處理完成民眾陳情 (抱怨) 事項後,至本所研考單位解除
    列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