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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臺北看守所值日規則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09 月 26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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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  內外值日人員值日名牌並應懸掛於戒護區或行政大樓適當處所,書名
    值日員工姓名,并於辦公桌玻璃板下放置各治安單位及本所重要主管
    及業務人員電話一覽表,當月份值日人員輪值表,並設置於值日記事
    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