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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臺中女子監獄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11 月 2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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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  本監受理陳情案件後,應將陳情之文件或紀錄及相關資料附隨處理中
    之文卷,依分層負責規定,陳典獄長核示後,以公文、電子郵件或其
    他方式答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