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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臺中女子監獄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11 月 2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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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  人民陳情得以言詞為之,本監由秘書室專責辦理,政風室負責聯繫協
    調,聆聽陳述後,收受有關資料並製成紀錄,並向陳情人朗讀或閱覽
    ,請其簽名或蓋章確認後,據以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