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屏東監獄收容人罹急性傷病戒護外醫、陳報保外醫治處理程序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09 月 01 日
2
二  病患送至衛生科前,中央台立刻通知當日入監看診醫師 (上午:屏基
    醫師;下午:特約醫師) 速回衛生科,由醫師施予必要急救,醫護人
    員從旁協助,給予氧氣,測量血壓及心跳、神經、反射等檢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