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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屏東監獄暨戒治所肺結核病收容人管理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09 月 0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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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  管理與管制:
    1 應強制病患一律戴口罩 (包括接見、外醫、參加活動…等) ,出舍
      房門應有專人負責戒護,不可隨地吐痰 (口水) 、不可任意走動。
    2 隔離房應定時以紫外線燈照射殺菌 (禁止直接照射病患) 。
    3 咳嗽、噴嚏應以衛生紙掩蓋口鼻。
    4 用餐之飯菜量應嚴為管制,以吃多少取多少,不殘留為原則。
    5 口罩、衛生紙或其他廢棄物,個別以容器密封,集中燒燬或視同醫
      療廢棄物處理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