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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屏東監獄收容人家屬送入藥品實施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09 月 0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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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  未經申請之藥品請勿寄入,寄入之藥品逾越處方箋之範圍者與予退回
     ,如經檢查有涉及不法者,將移送檢察機關偵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