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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
修正日期:民國 107 年 05 月 23 日
第 8 條
前條第一項所稱外國勢力或境外敵對勢力如下:
一、外國政府、外國或境外政治實體或其所屬機關或代表機構。
二、由外國政府、外國或境外政治實體指揮或控制之組織。
三、以從事國際或跨境恐怖活動為宗旨之組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