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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及所屬機關資訊安全稽核作業規定
廢止日期:民國 96 年 03 月 13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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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外部稽核結果之運用:
(一)作為本部各機關系統推動評估及電腦設備配置之參考。
(二)提出稽核結果報告送請各機關參考改進,並得視需要辦理獎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