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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及所屬機關資訊安全稽核作業規定
廢止日期:民國 96 年 03 月 13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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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法務部(以下簡稱本部)及所屬各機關為執行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
    資訊安全管理要點」第九點資訊機密維護及稽核使用管理事項及第十
    點各機關對所屬機關(構)資訊作業,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之資訊安
    全稽核之規定,特訂定本作業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