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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政風人員甄審暨考績委員會票選委員選舉作業事項
廢止日期:民國 99 年 01 月 20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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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票選作業採親自投票或通信投票等方式,各受指定之政風機關(構)
    ,可視實際需要自行規劃辦理,但選票格式應參照法務部統一規定製
    作。各選舉區應於每年十二月十日前將該區票選委員名單函報法務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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