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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政風人員陞遷甄審作業要點
修正日期:民國 104 年 11 月 05 日
13
十三、公營事業機構政風機構人員之陞遷作業,比照本要點相關規定辦理
      ,如依公務人員特種人事法規有特殊用人限制規定之機關(構),
      其相關陞遷作業,得經本部核可後,免依本要點第五點或第八點程
      序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