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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政風工作聯繫會報作業規定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08 月 29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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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  政風工作聯繫會報分為三類舉行:
 (一) 政風機構聯繫會報。
 (二) 地區聯繫會報。
 (三) 高層聯繫會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