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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政風人員訓練班學員第二階段實務訓練成績考核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10 月 18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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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  學員實務訓練成績由分配實務訓練機關 (構) 考核,並填具「實務訓
    練成績考核表」 (如附表) 函送法務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