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政風人員訓練班學員第一階段實務訓練成績考核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10 月 18 日
6
六  學員訓育成績考核,由輔導員依左列資料考核之:
 (一) 靜態資料:學員履歷表、自傳、週記、發言紀錄、心得寫作,勤惰
      紀錄、獎懲登記、整潔檢查、體能測驗等。
 (二) 動態資料:自我介紹、座談發言、個別談話、專題討論、家庭訪問
      、各種比賽、體育康樂、自強活動、日常言行、生活習慣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