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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政風機構執行端正政風工作績效管制考核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89 年 01 月 12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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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  督導考核與獎懲:
 (一) 本要點有關業務管制作法、管制事項及績效考核,配合法務部「政
      風業務督導考核實施要點」有關督導工作實施,於督導時列入檢查
      項目,未確實執行者列入缺失項目處理。
 (二) 本績效考核以日曆年為計算基期,每半年各一級政風機構應將績效
      考核情形陳報法務部,對於績效不彰單位,應會同一級政風機構列
      冊將考核情形陳報法務部,執行績優政風機構予以獎勵,經輔導考
      核績效仍不彰者,列入其主管年度考績或調整職務之參考。
 (三) 各政風人員及其所屬單位之績效優劣,應作為該政風人員升遷考核
      之重要參考資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