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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政風機構端正政風防制貪瀆作業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民國 90 年 10 月 19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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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  各一級政風機構得視本機關特性需求,自行斟酌訂定其他相關業務報
    表,要求所屬政風機構辦理。 (附陳資料,附表從缺)
    附件:
    附表一:政風工作成果統計表
    附表二:政風工作成果彙報表 (密件)
    附表三:各機關辦理重大採購營繕工程報告表。 (密件)
    附表四:公務人員貪瀆不法資料卡簽辦表。 (密件)
    附表五:公務人員貪瀆不法資料卡。 (密件)
    附表六:政風機構受理民眾檢舉貪瀆案件通報表。 (密件
    附表七:政風資料陳報流程
    附表八:政風資料報告表。 (密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