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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政風機構與檢察及調查機關聯繫協調作業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100 年 07 月 20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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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為貫徹執行政風工作防制貪瀆及維護機關安全任務,有效發揮政風機
    構與檢察、調查機關聯繫協調之整體功能,特訂定本要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