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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行政院中央廉政會報廉政業務訪問作業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09 月 13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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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  訪問時間,由本會報秘書單位於訪問前簽報召集人核定後,秉院函通
    知受訪問機關。訪問之相關事項,另由本會報秘書單位函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