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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臺中女子監獄辦理訪查工作實施計畫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11 月 2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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伍  訪查工作之作法
一  政風室辦理訪查時,應主動出示服務證,並注意儀容與態度,在受訪
    者同意下配合進行。
二  執行訪查時,應與訪查對象就相關貪瀆不法情事及其他有關施政興革
    建言交換意見。
三  當場填寫訪查表 (如附件) ,並請受訪者簽章,如受訪者不願具名,
    不得勉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