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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戒治所受戒治人移所作業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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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  戒治所於辦理受戒治人移所時應注意戒護安全,對於移所日期之天候
    及交通狀況應詳加掌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