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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所屬戒治所戒治費用收取作業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
8
八、逾期不繳納戒治費用者,由戒治所檢具單據及計算書,依法移送強制
    執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