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教育及習藝成績由授課教師按考試分數、上課態度、進步程度、繳交 作業等評定。寒暑假期間未有授課老師授課時,教育分數由導師依指 派習作分數代替之。若班級無習藝課程由導師以輔導分數代替之。新 生入院教育及習藝成績以九分起分。 違規、隔離調查、隔離保護期間適逢考試時,仍得參加考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