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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所屬矯正機關延聘榮譽教誨師導師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09 月 22 日
8
八  矯正機關應定期召開榮譽教誨師導師及管教人員研討會,研討各項管
    教問題。
    前項研討會每年不得少於二次,經妥加處理後報部核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