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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臺灣監所防止人犯脫逃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民國 64 年 03 月 17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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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 管理人員對於人犯之管理,應求瞭解其心理動態,尊重其人格,隨時
    指導勸慰,俾囚情安定,庶可根除其脫逃之意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