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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所屬各監院所戒護人員表揚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09 月 26 日
1
一  宗旨
    為鼓勵本部所屬各監獄、技能訓練所、少年輔育院、看守所、少年觀
    護所之戒護人員 (含科、課、組長) 發揮專業精神,以提高管教之效
    果,特訂定本要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