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監所收容人分類處遇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09 月 26 日
16
十六  實施分類管理實施分類管理,各監所宜落實分區管教及注意不同類
       (級) 別收容人之配房、配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