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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所屬矯正機關結合民間團體認輔收容人實施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
9
九、矯正機關應主動積極推動認輔制度,並於每年年底前將辦理認輔成果
    報部核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