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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所屬矯正機關結合民間團體認輔收容人實施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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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民間團體認輔收容人滿一年以上成績優良者,得由矯正機關報請法務
    部表揚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