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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所屬各監院所業務革新執行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10 月 03 日
98
九十八  各監所定期舉辦之防火、防暴、防逃、防颱、防望等應變演習,
        應列為管理員常年教育範圍,相互觀摩,以使每一管理人員均能
        居安思危,並熟練處理事故之要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