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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所屬各監院所業務革新執行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10 月 03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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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十二  監獄應多舉辦管教人員與受刑人之交誼活動,以增進管教人員與
        受刑人間之情感,化對立為和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