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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所屬各監院所業務革新執行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10 月 03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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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八  各監獄依照已開辦之技能訓練班,籌設作業生產工場,招攬作業
        ,以期達到訓練與生產相互配合之目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