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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所屬各監院所業務革新執行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10 月 03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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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七  現行在監受刑人中,有高中畢業或同等學歷之青年,凡有志於繼續
      升學者,編入升學輔導班,加強高中課程輔導,以備來年參加大專
      聯考,協助其達到升學志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