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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所屬各監院所業務革新執行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10 月 03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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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  對於有和緩處遇必要之受刑人,應於調查結果內載明,以利教化人
      員辦理累進處遇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