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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監院所加強幫派分子管教應行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09 月 26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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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  注意幫派分子資料移送:各監院所對於幫派分子考核及相關資料,於
    其移送執行或移禁他監院所時,應即隨案移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