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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監獄暨看守所官員使用刀槍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09 月 26 日
第 6 條
監獄行刑法第二十四條第三款:「受刑人聚眾騷擾時」之情形,指受刑人
多眾集合,騷動擾亂,意圖不軌,不服制止之騷擾行為發生時而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