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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所屬各監獄受刑人移送臺灣綠島監獄執行注意事項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12 月 02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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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被解送赴綠島監獄之受刑人,在台東候機、候船期間,應於台灣台東
    監獄 (以下簡稱台東監獄) 內獨居監禁。有關受刑人戒護事項,由原
    解送戒護人員負責,並受台東監獄典獄長之監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