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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廢/停受戒治人處遇成效評估實施要點
廢止日期:民國 94 年 09 月 22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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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七  本要點實施後,應參與實施評估之人員未派任前,戒治所首長得指
      派其他適當人員辦理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