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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保安處分累進處遇規程
修正日期:民國 95 年 10 月 19 日
第 20 條
本規程自發布日施行。
本規程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十九日修正發布之條文,自九十五年七月一
日起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