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法條內容

法規名稱: 保安處分累進處遇規程
修正日期:民國 95 年 10 月 19 日
第 19 條
辦理受處分人之累進處遇事項,本規程未規定者,準用行刑累進處遇條例
施行細則之規定。